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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厨师证的通告
为了提升餐饮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取消厨师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所有从事餐饮行业的厨师必须参加由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厨师将不再具备从业资格。
二、各餐饮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对在册员工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够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三、对于已经取得厨师证的员工,鼓励其继续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对于未能按时参加培训或考核不通过的员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各级餐饮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餐饮企业的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违反规定,未按要求为员工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公示。
五、广大消费者在就餐时,如发现有未经培训或未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厨师从事相关工作,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六、请广大从业人员自觉遵守上述规定,积极提升自身素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餐饮服务。
特此通告。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