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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月嫂证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对专业护理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规范月嫂服务市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月嫂职业培训与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的人员;
(二)从事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托育服务等相关行业的人员;
(三)有意向从事月嫂服务的人员。
(一)新生儿护理知识与技能;
(二)产妇护理知识与技能;
(三)婴儿喂养、辅食添加、睡眠规律等育儿知识;
(四)家庭卫生、营养搭配、安全防范等生活常识;
(五)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
(一)线上培训: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远程教学,包括视频课程、在线讨论、作业提交等;
(二)线下培训:在指定的培训机构或实训基地进行面授教学,包括理论讲解、实操演练、模拟考核等。
(一)培训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
(二)培训地点:各指定培训机构或实训基地。
(一)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史;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一)参加培训并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月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二)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月嫂职业资格证书;
(三)持证人员可从事月嫂服务工作,也可自主创业开设月嫂服务机构。
(一)请有意参加培训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按时完成报名手续;
(二)培训期间,请遵守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认真实践;
(三)培训结束后,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与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定期组织月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并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培训,共同推动月嫂服务行业的发展,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母婴健康事业贡献力量!